養狗最快樂的事情莫過於自己的狗很出名,走在路上都會對你的狗指指點點,感覺有一種當星爸星媽的感覺,所以本人超級努力在blog上猛打自己狗兒子,希望它也能「上城有名聲、下港有出名」。 某一天散步的路上,突然想到要到金石堂買東西,就把布丁綁在門口自己進去書店,沒想到店員小姐看到布丁就衝出去跟它玩耍,我也不以為意的繼續找我要東西...。結帳時候,店員小姐突然問我: 「請問你家的狗是不是《布丁》!?」 (哇塞!我家的狗這樣有名喔~? 看來遇到Blog的忠實讀者喔) 「它真的好乖好可愛耶~」 (我一邊點頭,一邊想著幫布丁打廣告的辛苦終於有回報了) 「請問你怎麼知道它叫做布丁啊?」 (人不能太臭屁,當然要問一句客套話,等她說 是因為Blog認識的才有面子) 「我知道啊...」 (快點,快點~ 說你是「永飽安康」的忠實讀者) 「它脖子上有掛名牌啊...............」 (後面她說甚麼我已經不想聽了,真想罵三字經....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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