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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思考攝影風格的過程中,無意間拜讀李定陸先生刊登於網路上的文章《何謂攝影風格》,其中提到:一個所謂的攝影家,一定有他自己的風格,而且必須很容易在他的作品中,找到這樣的軌跡。以黃榮正先生這位攝影工作者為例,據悉最近他出版了人體攝影集,我看過他的東西後,我很難在他的作品中找到屬於他個人的作品風格,當你蓋掉他的名字後,這樣的作品在沙龍攝影界比比皆是,你很難分辨那是誰的作品。所以由此可見黃榮正先生的作品,連形成風格都談不上。 這邊提供黃榮正先生建議,希望能在下次看到他屬於他自己的攝影風格。其實風格可以是很個人主義的,尤其是自許為攝影家的人更應該具備個人風格,照相機具還是次要的,最重要的是攝影家的內涵比技術還重要。

在本篇評論性文章中,對於李先生指正黃榮正先生作品缺乏風格此一觀點,引起我探討「攝影風格」的想法。對於攝影師來說「風格建立」與「作品內涵深度」之間關係為何?屬於輕重關係或是有前後次序關係,或者如同李先生論述一般,評論攝影作品之前,必須先探討攝影師個人風格?這個觀點論調值得深入討論,先以相關文獻對於攝影風格闡述來做分析。

藝術創作欲建立風格,對於攝影來說卻是一件相當困難的工作,主要是受限於相機紀實能力優良,差異化不容易表現。秦愷《攝影創作手冊》指出:同屬於藝術創作,作曲家容易建立自己的風格,而演奏家則較不易;畫家也容易,但攝影家則不容易。繪畫用的是筆,一樣的筆,每個人畫起來都不一樣,因為有不同的筆觸、不同的乾濕、不同的運筆方向,及不同的力道,其差異點就會明顯的看出來。而拍攝呢!再同一地點、角度、光線所拍出來的可能會非常接近,同時相機的寫實能力超強,在曝光過程中,要呈現不同效果的可能性非常小。而且無法像繪畫一般,可以刻意地避開雜亂無章的前景。而攝影風格的建立也僅能在有限的的範圍內展現,如主題、構圖及表現手法了。

對於攝影風格建立,其中阮義忠與陳傳興先生在《攝影美學七問》一書中有不同的看法,陳傳興先生表示:我們的攝影家太急於把自己的風格固定下來,好像急於為自己的影像貼上一個標籤一樣,以便讓大家靠標籤去認識自己的風格;而貼上之後,又怕把它撕掉。兩人對話紀錄中,阮義忠先生提出「急於建立風格的努力,會造成什麼缺失?」這個問題,陳傳興先生回答:很容易把自己的創作潛能侷限住了,而僵死在一個框框裡,並且比較不容易容納別種風格,「自動排除」了很多表現的可能性。急於建立風格,也許在表現技巧上可能回很快的突破,但一點也不能豐富自身的美感經驗,到最後甚至會看不懂不是自己風格的影象。

對於攝影來說風格建立並不同於其他創作工具般容易,攝影藝術家在照片中需要表現的是對於影象的思考,及反應出藝術家自身的涵養與美感,在有限的排列組合中完成一張照片的曝光,且由於攝影科技不斷進步,表現手法也不可固步自封於某個刻板的框架之中。如同演奏家對於音樂的詮釋,攝影也是影像工作者將心中所見、所想像的畫面呈現於觀景窗的方框中。影響影像的因素應該來自攝影者的涵養、美感經驗與人生體驗,屬於隨著時間成長累積的內在因素,這些才是影像評論者應該著重研究的部份,而不是局限於「風格」兩字上。

參考文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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