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知道被誰鼓動要拍"廣角人像"(好像是Joe吧?),當時最因應數位像機X1.6倍率推出的瘋狂誇張廣角鏡就屬Sigma這隻12-25mm F4.5-5.6,而且還是地表上唯一數位/傳統都可使用的鏡頭,當時的我作了一些基本的研究後,就給他買下去了,與28-70mm F2.8L、70-200 F2.8L組成我變焦鏡的黃金組合。

用了好一陣子,一直都無法掌握這顆鏡頭的特性,也很少拿出來使用,想想還是賣了它吧,希望在有緣人的手上能夠綻放出光芒。

我也是第一次網拍耶,聽說有人會偷圖,所以要加上自己的浮水印,哈哈,展現一下我的鏡頭的完美品質吧,看我照顧的多好啊。(因為很少用...)


如果順利賣掉,拿到這筆錢要做甚麼呢?還用說,再去買一顆鏡頭啦,Canon 17-40 F4L就是你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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